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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按照局党委总体部署和统一要求,以开展“ ”学习教育活动为主要抓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提高思想觉悟,加强道德修养,执行廉政准则,坚持学法守法。现将一年来思想、工作、廉政情况汇报如下:
一、 履职尽责
(一)认真参加“ ”学习教育活动。局党委将“ ”学习教育活动作为今年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我作为班子成员,年初详细制定了个人学习计划,并根据计划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学习总书记系列讲话重要精神,坚持做好个人学习笔记。按时参加党委中心组的集中学习,自觉遵守学习时间和学习纪律。同时,按照局党委安排,给募委办的党员干部讲授题为《加强党性修养,争做新时期党员》的党课。
(二)坚持理想信念不动摇。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在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观点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坚决反对分裂党、抵触党的言论、思想和行为。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坚持把业务工作和廉政建设同步实施。坚持民主集中制,注意从班子团结出发,维护班子的集体领导,维护主要领导的权威形象,对党委的决策落实不走样。
(三)注重工作实效。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注意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坚持遇事多商量、多沟通,确保工作措施得到有效落实,确保每一项工作经得起检验。
1、共青团工作稳步推进。认真贯彻落实“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青年,服务基层”的共青团工作宗旨,激发团员青年的工作热情。一是积极参与市民政局“零障碍·优质服务提升年”活动,创新工作方法,先后三次对局属窗口单位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反馈给被评估单位,取得了良好效果。二是参与国家公祭日活动。组织团员青年参加市公祭日祭扫的后勤保障工作,青年团员各司其职,组织有序,较好地完成保障任务。三是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参加局党委组织的“我骄傲,我是民政人”主题演讲活动。通过比赛,凝聚人心,提升团员青年作为民政工作者的职业自豪感。局共青团工作在团省委、团市委各项争先创优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工作成效显著。局团委连续五年获得全市共青团工作绩效考核一等奖,一位基层团干部获得“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
2、工会工作扎实开展。组织基层工会干部认真学习《工会法》、《劳动合同法》,进一步提高工会干部的业务素质,加强工会规范化建设,指导基层单位工会届满改选工作,及时健全工会组织领导机构。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努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要求各单位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提交党支部会议或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积极推进事业单位事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落实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认真做好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劳模待遇的落实。开展走访慰问全国、省、市劳模活动,看望慰问局属单位困难职工家庭,为困难劳模和职工家庭送去救助金及慰问物品。推荐优秀职工参加市总工会的各项评先工作,推荐过程公开透明。
3、协助做好规划财务和福利彩票发行工作。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纪律,按照市政府和市财政有关规定,公开我局预决算情况,接受外界的咨询和监督。按月在民政门户网站发布民政事业统计报表,为领导决策提供基础数据,方便社会了解民政事业发展整体情况。加强和改进对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领导管理,完善制度建设。严格按照《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定》、《彩票管理机构财务管理规定》的要求使用福彩资金。市福彩中心及各县(市)区福彩中心均按照序时进度完成销售任务。
二、以德立身
堂堂正正做人、勤勤恳恳做事、清清白白从政是我一直坚持的原则。在社会生活中,能认真履行一个公民的职责,遵守社会秩序、遵守社会准则、遵守社会公共道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抵制各种不文明行为。在工作岗位上,时刻把职业道德放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兢兢业业做一个人民的勤务员,实现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与人相处中,注意以高尚的道德品行约束自己,以良好的道德形象取信于群众,公道正派,品行端正,情趣健康。在家庭生活中,正家规树家风,秉公用权,不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谋私利。尊老爱幼,互敬互爱,营造和谐幸福的家庭氛围。
三、廉洁从政
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自觉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各项规定和党员领导干部标准的要求,自觉遵守党的纪律,严格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努力改进工作作风,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一年来,(1)无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2)无违反规定在企事业单位兼职、兼职取酬或经商办企业、投资入股等行为;(3)无“跑官要官”、 行为,以及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4)无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5)无违反公务宴请活动有关规定,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6)无违反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的情况;(7)无违反规定在住房问题上以权谋私,超标准建房、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情况;(8)无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9)无其他违反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的情况;(10)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四、学法守法
深刻领会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省、市委贯彻《意见》,学习《公务员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主要内容,提高个人法制观念、遵法守法意识和执法用法能力。工作中严格依法办事、依纪处事、依规议事,2016年,没有发生违法违纪事件和分管范围内的行政败诉案件,也没有因行使行职权不当而造成行政纷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信访事件。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纪委、县纪委的监督支持下,县政府党组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李 总理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体会议关于反腐倡廉的部署,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专题教育,强监管、严政纪、改政风,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2016年度县政府党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注重学习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县政府党组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持之以恒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活动,全面提升班子整体廉洁执政和拒腐防变的能力。一是加强日常学习教育。各班子成员积极参加县委中心组、县政府党组会议、县四大班子集中学习等活动,认真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充分掌握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实质,逐字逐句、学深学透《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真正认清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不断提升班子成员遵规守纪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增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接受党内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抓好“ ”专题教育。组织召开以“学习贯彻党章,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党章意识”为主题、以“学好《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做遵规守纪的党员干部”为主题两次专题研讨会,对照“ ”合格党员标准以及“敢于担当、提高效率”效能革命,深入查找问题和不足,深刻剖析问题产生根源,提出改进方向和措施,不断锤炼坚强党性,带头转作风提效率,切实把学习教育同推进当前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三是认真开展警示教育。在政府常务会上,由纪委监察局负责人通报对有关党员领导干部的行政问责情况,并以此为典型案例,对廉政建设提出明确要求。组织观看《焦裕禄》等教育影片,以先进人物教育大家,以典型事迹激励大家。到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图片展览和廉政格言,接受警示教育和党性教育,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二、认真安排部署,强化党风廉政主体责任
县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把廉政建设的要求体现到日常政务工作和行政管理中,常研究、常部署,抓领导、领导抓,抓具体、具体抓。一是全面部署廉政工作。认真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定期听取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安排部署政府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在季度总结会、半年总结会等重大会议上,对勤政廉政、作风建设、行政效能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9月份,组织召开了县政府系统党风廉政会议,要求县政府各部门切实增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强化政治纪律责任、作风建设责任、权力监督责任和制度防腐责任,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进一步强化了县政府各部门自觉担负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二是明确主体责任。确定县政府主要领导为职责范围内的“第一责任人”,各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坚持领导带头承诺,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的主要领导共签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承诺书》,对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作出公开承诺。县政府班子成员不定期约谈分管部门,了解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政府组成部门定期报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及时发现纠正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今年以来,县级干部进行主体责任廉政谈话96人次。三是落实廉政建设任务。党组主要负责人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在年初召开的廉政工作会议上,对全年政府系统党风建设任务进行逐一分解。同时,按照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条块结合、严密有序”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各级、各相关部门,把具体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和追责的依据。
三、坚持纪挺法前,充分发挥监督执纪作用
一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充分发挥监察机关、审计机关、财政部门的职能作用,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对政府工作人员和行政行为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综合运用专项检查、阶段检查、随机抽查和暗访调查等形式,及时发现责任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主体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抓早抓小,及时约谈,限期整改。二是支持违法违纪案件查办。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及时听取汇报,专题研究部署,加强跟踪问效,切实解决重大问题,做到查办案件工作人员、设备、经费“三落实”,对腐败问题尤其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典型腐败案件,做到敢于揭短、敢于亮剑,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今年以来,共查处违纪案件86起,党政纪处分86人,重处分21人。三是深化党风廉政考核评价。突出重点部门、重点行业和重点问题,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目标完成情况作为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进行严格考核。对履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工作不认真、完成任务差的单位,实行严肃问责。
四、查摆突出问题,督促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今年以来,我们对照党纪党规要求,深入查摆了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存在问题,并认真剖析了问题产生根源,提出了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方面,根据纪委监察部门提供的数据来看,十八大以来,全县政府系统共查处各类案件186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86人,其中科级以上干部58人。从全县巡察反馈情况来看,仍有一部分同志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也有一些领导干部触犯了纪律的高线、底线、红线。根本原因就是有的单位党委(党组)和主要领导同志对主体责任认识不清、落实不够,导致制度不严、监督缺失,缺乏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针对这一问题,我们不断加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力度,要求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县级领导干部关于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的共同职责和岗位职责,每季度向政府党组汇报各自分管工作开展情况,并围绕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作风建设、个人有关重大事项和廉洁从政情况等,按要求开展述学述职述廉。同时,强化督导督查,落实分解任务,明确要求各单位落实“两个责任”的每一项具体任务,必须由“一把手”签字背书,真正实现对各单位“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动态管理和全过程监督,要求务必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使遵规守纪成为班子成员的共识和自觉。
五、建立健全体制机制,严格按制度、按规章办事
不断修订完善政府工作规则和议事规则,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切实实现以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做到有章可循、按章办事。一是不断强化政府自身建设。按照上记关于改进作风、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结合市委、县委精神,我们制定了县政府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使政府开展工作不断规范、更有规则。二是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渑池实际和上级相关规章制度,制定了县级财政资金审批权限意见、招投标采购交易管理办法、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审计)办法,制定了渑池县规范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程序意见和借调人员意见,出台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等,进一步规范了工作程序。同时,健全完善了“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制度规定。三是严格遵守党纪党规。要求班子成员认真执行党的“六大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凡属“三重一大”事项,要经政府常务会议、政府党组会议或县长办公会议集中商讨,形成集体决策意见,杜绝“一言堂”、暗箱操作。
六、深化作风建设,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以铁的决心、铁的纪律和铁的手腕,对工作中推诿扯皮、吃拿卡要、执法不公等行为开刀,通过创新管理体制、完善工作机制,彻底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一是努力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在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坚持举行县人大政府机关升旗仪式,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奉献意识,提振了精气神,凝聚了工作合力。组织开展了“推荐一本好书”“推荐一篇好文章”“看优秀视频、听专家讲座”“学习、朗读、背诵党章党规”活动和以“进一步贯彻县十二次 精神,全面深化‘ ’学习教育”为主题的演讲比赛,全面深化了县政府系统“ ”学习教育成效。加强纠风治乱,强化监督力度,有效规范权力运行,严肃整治吃拿卡要、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衙门作风,有效防范“中梗阻现象”,促使政府系统党员干部自觉坚定地遵守廉政纪律,全面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工作效能。二是缩减行政审批事项提高办事效率。2016年,共取消、调整和合并减少29项行政审批项目,承接3项市政府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调整列入17项行政审批项目,县级保留125项行政审批项目,全部为行政许可;取消、调整和承接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5项,其中取消4项、调整类别10项、承接1项;调整和承接的部门具有审批性质的管理事项44项,其中调整类别36项、承接8项。今后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具有审批性质的管理事项”类别。三是加大纠风追责力度。紧盯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等重要时间节点,开通纠“四风”随手拍举报平台,成立检查组,运用明察暗访、交叉互查等手段,对全县公共娱乐场所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加大问责曝光力度,坚决防止“节日病”。今年以来,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22起,处理27人,其中党政纪处分16人,组织处理11人,对13起典型问题分6批次集中通报;查处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87起,处理122人,对8起典型问题进集中通报;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4起,处理19人,党政纪处分14人,函询1人。
七、严格廉洁自律,维护良好政府形象
县政府党组始终把“讲规矩、守纪律”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的底线要求和刚性要求,严格坚守纪律底线和规矩底线,做到知行合一、言行一致,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群众监督,树立了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一是带头“讲规矩、守纪律”。政府党组班子严守党纪国法、严格按规矩办事,以上率下,做遵规守纪的表率,做到凡事讲规则、为人讲原则,坚守住政治、法纪和道德的底线,用自己的一言一行树立起讲规矩、有纪律的标杆;自觉做到执政为民、清正廉洁,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始终保持一名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二是恪守各项廉政纪律。各班子成员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和省、市相关意见,规范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管理,严格规范公务接待标准,严禁新建办公用房和楼堂馆所,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强化预算管理,大力压减“人、车、会、文”等一般消费性支出,以上率下改进作风。认真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用《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规范自己的行为,带头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三是主动接受监督。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认真负责报告工作、接受询问和质询,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自觉接受县政协的民主监督,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认真办理政协提案,及时通报重要工作。不断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努力使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使政府行政规范化、法制化,不断提高政府工作效率,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尽管县政府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采取了很多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些领导干部还不同程度存在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监管责任不够到位、廉洁自律意识不够强、作风转变不够到位、民生期待回应不够等问题。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 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纪委的工作部署,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和省、市相关意见,不断提高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度,推动全县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新台阶,以反腐倡廉工作实际成效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保证,为加快建设“三县一城”提供扎实的作风保障。
2018年本人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重点工作,理清工作思路,健全工作机制,营造干事氛围,狠抓工作落实,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规定,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党员干部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今年以来,我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理念,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积极承担单位深化改革、推动发展、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等主体责任,加强统筹安排,完善制度措施,勤廉率先垂范,较好完成了上级领导和党委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抓责任落实,促进压力传导。今年,认真学习领会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精神,深刻理解“分管必须分责,分责必须分抓”的实质要求,自觉担起分管范围廉政建设负总责、亲自抓的重任。坚持把单位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一同谋划、一同部署、一同落实。年初,代表单位党组分别与班子成员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书,将任务层层分解,使每位党员干部都意识到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就是失职,增强廉政建设参与意识,形成了各方配合、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同时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纳入单位年度班子和干部考核范畴,与评优和工作绩效挂钩,实行年终评议奖惩问责,进一步压实了廉政责任。
二是抓思想建设,培养政治意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单位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七中全会精神,学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领会各级党代会要求,使广大党员干部始终保持政治清醒,自觉服从发展需要,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做到在思想上自觉认同、坚决拥护,政治上绝对忠诚、坚决维护,行动上对标紧跟、坚决服从,从而推进党风政风民风持续好转。
三是抓学习教育,提升思想境界。清正廉洁重在思想治本。担任领导以来,我深知廉政建设责任重大,始终坚持把学习教育作为单位明思、增智、修身的重要途径,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传达市党代会精神,亲自给党员干部讲党课,同时强化制度建设,每月第二个星期五为党员活动日,使党员学习常态化。
四是抓八项规定,改善单位风气。今年,继续督导单位支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按规定使用公车,坚决杜绝公车私用,实施车辆定点加油维修,严格财务审批,严控办公经费支出,实行工作日中午禁酒,干部出差和公益性津贴按照精简节约原则严格按照标准执行。
二、存在问题
回顾自己工作,在抓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与党委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仍相对薄弱,对新形势、新任务的思考不深不透,创新举措不够,制度落实还不到位。
二是没有完全做到党务业务齐抓共管,抓业务、残疾人各项优惠政策较多,对党风廉政建设精力投入不够。
三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单位重点工作结合不够紧密,存在抓住一点不管其他现象,没有将党风廉政建设创造性的融入到具体工作中去。
四是严格执行执纪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今年以来,党员干部积极工作、任劳任怨,所以在执行过程中有所顾虑,怕得罪人、怕影响团结,导致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五是日常监督不到位,虽然建立了经常性的督导、检查、提醒制度,但在执行纪律和规定方面仍有机会主义和侥幸心理,没有能够一贯之的抓好监督管理。
五、整改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按照党委纪委要求,持之以恒,久久为功,积极认真履行好岗位职责,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奋发有为的状态和务实高效的作风,全力推进廉政工作落实。
一是树立良好形象,打铁必须自身硬,今后工作中将从自己做起,从党组抓起,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和班子成员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和班子成员坚决不做,开展定期问题排查,及时纠正缺点不足,树立清正廉洁、敢于担当、勇于负责标杆。
二是突出主体责任,切实负起党员干部党风廉政的主体责任,经常把党风廉政建设拿在手中,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用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工作,为单位发展提供组织保障、作风保障和纪律保障。
三是强化源头防范,注重从源头上事前防治,以强化对班子及党员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监督检查为抓手,加大对对不廉不洁行为的预防力度;同时突出重点,紧盯重点节点,管住重要环节,看住“关键少数”,抓住重点岗位和重要部门以及“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找准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建制堵漏建议,推动从源头上设卡预防。
四是解决突出问题,加大对损害残疾人利益和违规违纪问题处理力度,大力弘扬求真务实和实干兴邦之风,从严整治“慵、懒、散、奢”等不良风气,着力解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五是加强道德建设,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利益观、荣辱观、道德观、人生观,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坚决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办事,抵制歪风邪气,始终做到清正廉洁,为民务实。
2016年,本人就任林区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以来,与局班子成员一道,认真履行职责,团结和带领全局干部职工,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省局部署的六大攻坚战和局党组确立的八项重点工作,坚持服务大局,依法治税,加强管理,改进服务,带活队伍,统筹协调做好了各项税收工作,实现林区国税事业科学发展,稳中求进。现将一年来本人履行工作职责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如下报告,请同志们评议。
一、躬身力行,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一)克难奋进抓收入。今年以来我局组织收入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难和挑战。在这样的严峻形势下,我局变被动为主动,紧紧围绕收入中心,克难攻坚,逆势而上,挖潜增收,确保完成全年税收任务。主要通过以下三项举措狠抓税收收入:强化税收分析,夯实收入基础。依托每月的税收数据,及时分析税源变化、科学预测,全年共形成了12篇月度国税收入分析。以税收形势分析、专题调研分析文章,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撑。通过开展涉税信息比对分析,增加税收130万元;强化税源监控,锁定收入来源。建立了重点税源风险预警系统,加强对纳税大户的日常监控。进一步拓宽重点税源的监控范围,将年纳税能力100万元以上的共计18户纳税人,纳入区级以上监控。通过对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经营以及销售情况进行全面跟踪监控,有效地掌握了重点企业税源变化,把握了组织收入主动权;强化征收管理,堵塞收入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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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职述责述廉报告》()。狠抓陈欠税清缴,共清缴纳税人4户(次),清缴税款1215万元。组织78户纳税人增值税年度清算,补缴税款75万元,开展企业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补税343万元。认真开展税收风险管理工作,1—10月完成风险应对41户(次),评估税款423万元。加强税收专项检查和发票专项整治和重大涉税案件查处工作,全年共检查11户(次),查补收入198万元。截至12月14日,全区国税系统累计完成税收收入21452万元,圆满完成省局下达的年度税收任务。全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8001万元,占年度计划8035万元的99.58%。
(二)笃实攻坚促改革。2016年是改革激荡的一年,征管体制改革、税制改革、金税三期三大艰巨任务并行。我局全体干部职工精诚团结,真抓实干、集中精力、争分夺秒,发扬“工匠”精神,圆满完成重大改革任务。“营改增”工作全面铺开。3月份以来,我们按照总局、省局以及林区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成立了营改增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按时完成了2506户纳税人的户籍信息数据移交,及时开展核实确认工作,为企业安装发行税控设备。倒排工期,明确了时间节点、工作分工。对纳税人开展8期政策培训和1期申报培训,对全体干部员工进行营改增政策培训。5月1日四大营改增行业成功开出发票。6月1日以来,四大行业试点纳税人陆续顺利办理了纳税申报。从7月开始对四大行业26个子行业的税负情况逐一进行分析测算。总体来说,营改增各项工作态势平稳,进展有序,氛围良好。国地税合作深度融合。与林区地税局联合下发了合作方案。召开4次联席会议,研究国地税联合推行征管规范事宜,构建国地税合作新格局。今年以来,林区国、地税互相进驻、互设窗口办税服务厅3个,共同进驻政务大厅1个,“一窗式”联合办税自启动以来共办理国地税通办业务299笔。联合下乡镇便民服务2次,上门发放发票21户,接受“营改增”个体纳税人咨询28户,发放“营改增”生活服务业宣传资料300余份。国、地税局双方共征收税费1018万元。积极推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工作,处理新办登记252户及进行联合开具清税证明,推送 “三证合一”信息109户,变更6户,换证修改35户,实时交换国、地税信息2400多条。统筹协作、优势互补,组建联合稽查团队,推进国税、地税联合入户执法检查。共同开展纳税信誉评定。“金税三期”平稳上线。大力强化组织领导,先后召开党组会议2次,局务会议2次,全局动员会议1次,金三办工作安排会议4次,把金三战役抓在手上。组织业务骨干集中完成了省局下发的数据清理任务,共清理静态数据3492条,动态数据823条,连续取得了两次排名第一的好成绩。优先配置、调剂50多套设备。选派业务骨干参加省局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35人次。组织分岗培训2期50人次。组织120余户营改增一般纳税人进行申报培训。6月15日,金税三期系统优化版成功双轨运行。7月21日,完成金税三期上线首轮“人海”压力测试,8月8号正式启动金税三期系统优化版单轨运行。目前系统运行平稳,业务操作顺畅。
(三)践行宗旨优服务。认真落实总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部署要求,紧扣“改革·合作”主题,巩固提速,规范成果,创新举措,精准服务,让纳税人享受更快捷、更经济、更规范的服务,吹好“四季清风”。办税渠道更“广”。大力推广全省通办,2016年1-10月省内通办业务329笔。
大力提倡网上申报、网上缴款。目前,全区共有312户纳税人实行网上申报,429户实现了网上缴款。开通手机APP申报,林区内两户2户小规模纳税人进行尝试使用,反映效果很好。在区内设置4个邮政代开点,已累计 3233份,代征税款1966613.5万元。扩充自助办税服务区面积,在办税服务厅自助办税区增加办税设备,配备航信工作人员,大厅工作人员共同辅导纳税人办理相关业务,减轻窗口办税压力。办税效率更“高”。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目前林区内25家A级纳税人企业、 131户B级纳税人可实现增值税专用发票网上认证勾选。纳税人选择网上认证和勾选认证共计5218份,占目前整个发票认证工作的67.38%。推行“二维码一次性告知”。对110项 “全国统一事项”、116项国地税通用业务进行梳理,制作“二维码”展板,同时附注使用说明,粘贴在办税服务厅及自助办税服务区。通过税收宣传活动和办税服务厅共计发放纸质二维码宣传单683份,使纳税人对涉税事项办理流程“一目了然”。制度落实更“严”。健全完善首问责任制度,严格落实限时办结、预约办理、延时服务、导税服务、24小时自助办税制度等。同时提升导税服务制度。在设置导税台,安排部门负责人轮流值班的基础上,再设置专职导税员对纳税人进行辅导,规范了办税服务厅的办税秩序,节约了纳税人的时间。办税流程更“简”。按照“事前简化办理、事后加强管理”的原则处理涉税业务,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严格按照“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有关工作要求,进行信息补录、信息共享,截止目前,共办理企业登记590户、个体工商户登记117户。多种方式简并征收,为纳税人提供便利,为办税服务厅减轻工作压力。目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已全部开通网上申报功能和电子缴税功能。需缴纳税款的定期定额户90%通过财税库银电子缴税系统批量扣税直接缴纳税款。
(四)固本提质活队伍。以强化思想政治工作为抓手,以强化基层建设为目标,以“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为平台,以数字人事上线为契机,提升干部职工综合素质,提高干事创业热情,打造了一支坚定能战“铁税军”。
以思想政治工作凝魂。以“ ”为抓手,强化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组织学习讲座6次,开展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10次,各支部组织学习累计28次,总支书记、支部书记讲党课20次。发挥了党组“龙头带动”作用和基层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建立党员“学习日”制度,发放《 系列重要讲话读本》等学习资料316册,全局3个支部共开展18次专题学习讨论,346人次参与讨论,收集各类心得体会142篇,其中3篇被区直机关工委及林区报社采用。选派干部参加区直机关工委组织的 “争做‘五星’走在前,‘ ’树标杆”演讲比赛,荣获三等奖。局办税服务厅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工人先锋号”荣誉。向林区总工会推荐表彰了神农架林区劳动模范1名,区局机关支部被评为“五星级党支部”、8名党员被评为“五星级优秀共产党员”、评出“优秀党支部书记”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以道德讲堂为载体,彰显模范典型力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亮身份、亮承诺以及“我为税徽添彩”活动。以基层建设工作聚力。今年,我局调整班子成员5人,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为两个基层分局选配了一把手,优化了基层分局班子结构。选拔了12名股级干部、2名科级非领导干部,14名一般干部轮岗交流。大范围的人员调整理顺了区局机关、直属机构和基层分局的层级关系,建立了机关和基层人员打通使用的基础,优化了人力资源配置,解决了长期在同一岗位工作的实际问题,激发了干部职工干新事、再干事的动力,凝聚了基层队伍力量。以教育培训工作强身。借“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数字人事系统两大平台,加大教育培训力度。采购五大类别教材78套,领导胜任力教材50套。制定并印发《关于开展“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的实施方案》。成立两个学习小组。开展“每日一练”、“每周一测”、“每旬一训”、“每季度一考”活动,并在年终组织一次全局性的业务大比武活动,对优秀人员进行表彰的同时选派参加全省业务大比武。2016年,我局共有79人次参加上级机关组织的各种培训、学习。本级组织培训8期,参训人员达640人次。举办“道德讲堂”4次、“文化沙龙”2次、“读书交流会”4次,丰富培训形式。此外,鼓励干部职工利用业余时间运用网络学院平台积极参加网络课堂学习。以数字人事工作鼓劲。数字人事改革试点落户湖北国税以来,林区局将其作为政治任务定位,全面落实了各项上线准备工作,8月1日成功上线,得到了张局长肯定批示。数字人事系统在林区局上线四个月来,全系统18个单位80名干部共开展个人工作记实3060条,自拟工作任务257条,领导推送工作任务283条,发布通知公告39条。工作记实、每日一题完成情况、季度考评及各项工作推进均排全省前列。干部职工对数字人事热情接受,有较高的认同度和满意度,系统整体运行顺利平稳,数字人事改革试点攻坚战在林区局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
(五)依法治税做示范。在2016年度法制税务示范基地建设工作中,我局成功被评为湖北省第一批法治税务示范基地,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圆满成功。法制调研出成果。按照规定的时限、内容和形式,如实向省局报告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深入基层和纳税人,调查收集政策执行情况,向省局报送落实税收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2篇,政策执行情况的反馈意见4篇。向区普法办报送调研文章1篇。学法用法有内容。根据省局关于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建设要求,及时制定了《神农架林区国家税务局领导干部日常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及《2016年领导干部学法计划》,编印了2辑领导干部学法读本,组织领导干部在局办公会前集中学法4次,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收看省局法治专题讲座1次。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遵法守法,切实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税、依法带队的能力和水平。规范执法见行动。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自查工作,对2010年7月1日以来发布审计的税收政策执行、税收征管以及行业管理在内的所有文件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梳理,及时进行纠错。对1件以非公告形式发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按内部文件处理,不得作为执法依据。同时,在局外网以公告形式废止了5件无存续必要的规范性文件。认真开展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推行税务行政执法指导案例制度。完成税收执法案卷评查整改工作。
(六)突出重点强绩效。今年来,尤其是新的领导班子调整到位以后,我们坚持以绩效管理为重要抓手,在前几年经验积累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从短板着手,对症下药,在绩效意识的培养上、管理经验的学习上、日常宣传的力度上狠下功夫。加强组织保障,统一绩效认识。坚持夯实根基,层层传导压力,着力培育浓厚的绩效氛围,逐步巩固提升“全员绩效”意识。除了每个季度按时召开绩效分析讲评会外,在重要节点及时组织召开绩效分析专题讲评会,传达学习总局、省局工作会议精神,部署重点工作。建立并完善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绩效办抓督促,各责任部门负责人抓落实的局面。现阶段已基本形成了“人人讲绩效”的良好氛围,有力促进了绩效管理工作向基层的纵向延伸。优化指标体系,科学合理考评。按照省局的要求,在保持基本稳固的大体框架下,科学合理编排制定指标。充分听取基层分局和各科室对考评指标的反馈意见,力求在完成各项工作和减轻基层负担之间找平衡,保证考评指标的合理性。积极按照省局要求,多次对绩效指标进行全面梳理和自审查,并在考评周期内,根据实际情况加以调整完善,保障了指标体系较高的契合度,便于考评工作的有序展开。严格过程管控,强化结果运用。利用电话、QQ、微信群、内网传输软件等渠道,先后向各部门单位下发任务、督办提醒100多余次,面对面辅导30多余次,有效提升了基层部门对绩效管理系统的操作熟练度和关注度。严格按照结果运用办法进行奖惩,2015年度个人绩效成绩与评先评优挂钩比率达到100%;对绩效排名靠后的单位负责人,进行了谈话处理。紧扣亮点工作,通过宣传渠道,争取领导肯定性签批。下半年,《中国税务报》头版头条刊登林区局采写的文章《神农架,神奇之地创神迹》。累计获得省局领导签批14篇次,获得林区党委政府领导签批62篇次。通过积极向领导汇报国税工作,得到了省局领导和林区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同时也为林区局绩效管理工作注入新活力,揭开新篇章。
(七)统筹兼顾保运转。弘扬正面积极的意识形态,规范财务运行,优化办公环境,为全局工作有序开展提供有力保障。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做实做细舆论引导和舆论监管,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坚持正面宣传和引导,聚焦实现税收现代化“六大体系”、打赢六大攻坚战目标等重点工作开展宣传,持续推送本部门本单位正面信息。向省局报送关于“廉政文化建设”、“数字人事系统上线”、“国地税合作”等信息46条,政务调研2篇。在省局《湖北国税》杂志上刊登调研文章和新闻报道6篇。编发《神农架报国税专版》9期,在内、外门户网站上刊发工作动态信息185条。印发《督办通报》14期,简报46期,专报57期。加强信息公开、上报审批。加强公开、报送信息审批制度,凡对内宣传、对外向各类 报送信息,必须经办公室审批后方能报送。专门配备舆情监控应对人员,严格落实突发事件舆情信息报送制度,重点关注“两微一端”和设有爆料台、网络论坛等具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功能的新媒体,做好舆论引导管控工作,壮大网络正能量。保证财务管理规范。严格预算执行,加强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将“三公”经费严格控制在预算批复规模内,做到只减不增。从强化预算意识、规范预算编制、完善预算审批、狠抓预算执行、严格预算支出、强力推行公务卡、稳定预算收入和加强预算监督八个方面对财务规定进行规范。实行阳光理财、阳光采购,加强支出审核,严明财经纪律。做到工作环境舒适。积极推进松柏分局办公楼和稽查局办公楼危房改造工程,改善办公环境。广泛应用管线机净水节水功能,解决干部职工饮水健康问题。租用大小盆栽80盆,因地制宜美化办公环境。新建标准化机房,购置电脑等办公设备50余台套。持续不断完善工作“硬件”,为干部职工创造了温馨、舒适、和谐的工作生活环境,也为林区国税事业蓬勃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躬身肃纪,切实落实廉政责任
2016年,林区国税局持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我作为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对照责任清单,逐项逐条加以落实,做到了“四个亲自抓到位”,构建了林区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格局。
(一)亲自抓部署,责任分解到位。我坚持把主体责任作为政治责任、直接责任、首要责任、全面责任、刚性责任抓在手上,建立起职责明晰、逐级传导的工作机制。绘制“路线图”。定期召开全区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向全局干部职工传达相关会议精神,作工作动员部署。8月,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办公会,总结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下半年工作再动员、再部署。以会议明确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路线图”,为各项工作扎实开展指明了方向。
立下“任务书”。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各科室、分局、稽查局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32项工作任务分解到部门和个人,以“责任书”传导压力,构建了“第一责任人”到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到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到一般干部的主体责任落实“三级责任体系”。执行“会商制”建立党组书记、副书记、纪检组长会商机制,对重大问题及时进行沟通和研究。全年主持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8次,党组中心组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纪条规8次,组织开展集体述职述廉2次,包括党组书记在内的党组成员述职述廉12人次,各部门负责人向分管领导汇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36人次。并将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及时向省局报告。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了齐抓共管,共同落实。
(二)亲自抓宣教,品牌打造到位。坚持廉政文化引领,以 “ ”、“履职尽责督促检查”活动为重要抓手,大力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打造“青阳苔花”廉政文化品牌。对内教育有功效。汇编制作发放廉政学习手册400余册,讲廉政党课1次,组织《准则》《条例》知识测试2次,组织警示教育培训9次,观看警示教育影片6场,收集通报案例26条开展警示教育。与干部职工签订廉政承诺书,重要时间节点向干部职工发送警示教育短信、微信。发动全局干部职工晒家风、亮科训、比服务,举办“青杨苔花”廉政文化研讨会,收集整理科室科训20条,干部家风86条。“青杨苔花”志愿服务队半年来开展活动近20余次,编印《税铭家风》廉政文化图册100册,干部职工在潜移默化中增强了遵规守纪的意识,增强了纪律约束。对外宣传出实招。依托“履职尽责督促检查”活动,通过“五走访”发放调查问卷78份,开展随机电话抽访20次,作出“五项公开承诺”,聘请10名特邀监察员,召开2次特邀监察员座谈会,现场征求意见建议17条,结合省局督查组和林区纠风办反馈的7个方面问题,切实整改到位。制作了12块履职尽责宣传展板,录制履职尽责在线访谈1期,在《神农架报》专版刊登履职尽责信息24条,在电视、报纸、网络等平台播发、刊载廉政工作动态48条。多角度、全方位开展对外宣传,扩大了社会知晓度,提高了社会认可度。
(三)亲自抓监管,纪律整肃到位。把抓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与履职尽责日常监管相结合,严明纪律,改进作风。
抓住重点,开展整改整治。针对省局督查组和区纠风办反馈的7个方面问题,督导相关单位建立整改台账,组成工作专班迅速整改到位。成立四个工作专班,对财务报销违规问题、改革后公车管理使用违规问题、基层违反群众纪律突出问题、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了全面自查,对于查摆出的问题采取积极措施整改到位。营造了风清气正、认真履职、全力尽责的工作环境。拉长阵线,加强日常管理。对厉行节约、财务报销、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带彩娱乐、工作日午间禁酒等规定执行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牵头开展专项督查6次,作风纪律抽查86次,对不遵守考勤纪律和工作纪律的13人次进行了通报批评。严格执行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今年以来,共有10名干部职工填写了《党员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报告表》,均未操办。全年党组书记对领导班子进行廉政谈话8人次,分管领导对分管科室负责人廉政谈话22人次,纪检组长对一般干部开展廉政谈话共53人次,覆盖面达到100%。落实“三转”要求,在局内3个党支部内推选了3名综合素质高、廉政意识强的党员担任纪检委员职务,进一步壮大了党员监督力量。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绩效管理共性指标,对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做到了时时监管、事事监管、人人监管,履职尽责贯穿始终。11月,在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最终测评环节,林区国税以97.62分名列全区13个接受督查单位之首,为履职尽责工作递交了完美答卷。覆盖全面,用好巡视手段。针对总局巡视反馈的问题,严格对标整改,部署开展了深化巡视整改和全面自查自纠工作,并积极配合省局开展实地巡视督查,听取督查组反馈意见,逐条整改。截至目前,巡视组提出的9个方面问题中,已有8项已整改完成并销号,1项问题属长期整改事项,需在近年内逐步完成。10月中旬,区局组建巡视组对木鱼分局开展了巡视回头看。11月下旬,完成了对稽查局的全面巡视。通过巡视,有效提升了自查自纠能力,在纠错过程中,区局党组积极面对,主动整改,体现了责任担当。
(四)亲自抓廉政,示范引领到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工作上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带头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相关规定,严格按制度管人管事,日常工作中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谋私利,不徇私情,任何时候都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为自己及亲友谋取不正当的利益。生活上从不讲排场,不比阔气,轻车简从,厉行节约,在管好自己的同时,经常教育和管理亲属、身边工作人员自重自爱,奉公守法,不搞特殊化。带头讲党性、讲原则,带头树立良好作风,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省局、区局党组、党组纪检组和林区纪委的监督,为全局干部职工当好了廉洁从税和作风过硬的表率。
三、躬身自省,谋划明年工作思路
自7月20日就任林区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以来,本人在落实“一岗双责”方面做了大量努力,取得一定效果,但也还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工作经验还有待积累,创新的方式方法还有待丰富,对如何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推动全局各项工作开展的调研力度有待加强。2017年,我将严格按照省局党组和林区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在局党组成员和全局干部职工的大力支持和精诚协作下,勇于担当、擅于谋划、勤于落实,结合林区国税实际,重点以八个“新突破”为目标,强力推进林区国税事业实现新发展,再创新成绩。
(一)组织收入要在“增收提质”上有新突破。2017年组织收入压力较之2016年更为巨大。必须增强做好税收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强化税收分析预判,加强税收征管,提高收入质量,做到应收尽收。确保完成税收任务,为地方经济服好务。
(二)税收改革要在“合作共赢”上有新突破。2017年,国地税合作进入新的阶段。要进一步明确征管互助事项的责任部门、合作目标、合作方式、落实时限,形成共识和合力,拿出行动,早见实效,推动国地税合作工作向纵深推进。
(三)纳税服务要在“优质高效”上有新突破。牢固树立服务理念,推进纳税服务现代化,深化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落实纳税服务规范,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不断提升国税部门形象,持续提升纳税人获得感、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
(四)队伍建设要在“人尽其才”上有新突破。把握数字人事上线契机,以人员调整、充实、优化为基础,建立工作激励机制,进一步增强队伍能力与活力。加强干部素质建设,,加强教育培训,培养一批适应国税发展趋势的综合型人才。持续开展思想教育活动,增强队伍凝聚力。
(五)作风建设要在“纠风正纪”上有新突破。持续深化廉政文化建设,强化“ ”活动成果运用,搞好履职尽责回头看,问题查摆、整改工作常抓不懈。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日常监督管理,抓好巡察治理工作,驰而不息转作风、铁腕执纪严管理。
(六)依法治税要在“示范创建”上有新突破。健全推进依法行政的领导体制和机制,做好专项执法督察和日常执法督察工作。加强执法业务的培训和考核工作。深化政务公开,促进依法行政。继续做好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法制单位创建工作,全力打造工作亮点。
(七)政务工作要在“务实出彩”上有新突破。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做好任务分解,明确责任分工,在抓落实上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强化调研,为领导决策提供真实依据。积极适应税收工作新形势,充分新兴网络媒体,加强税收宣传。
(八)绩效管理要在“提档进位”上有新突破。进一步完善细化考核指标。加强工作质量考核,提高工作质效。加大督办力度,尽量减少失分情况。挖掘工作亮点,争取更多加分项目。保持创先争优的劲头,分档考评力争前列,绩效名次力争进位。
按照区纪委的要求,我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努力践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的相关内容,把思想和意识落实到了实际工作和行动中去,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加强自身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我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不断加强《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的学习掌握,不断加深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理解和认识,为更好的落实责任制打下基础。我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不断增强,始终与中央和省、市、区委保特高度一致,确保区委政令畅通。注意加强思想修养和人格修养,坚持堂堂正正做人,扎扎实实做事,严于律己,宽以待人;
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并注意多方征求意见,不搞一言堂”;
积极开展谈心活动,经常与同志们沟通思想,交流经验,以取得思想和工作上的共识。
(二)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抓好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与学习。带头学习《机关制度汇编》,完善黑白名单制度,查找各责任科室的廉政风险点,杜绝“吃、拿、卡、要”等不廉行为,维护良好的执法形象。二是搞好经常性教育,一是做到警钟常呜。一方面,以教育引导各分管科室充分认识自身所处的特殊地位和作用,专心事业,淡泊名利,做一个敬业爱岗的模范。另一方面,突出以廉洁自律意识为主的思想教育,组织各分管科室同志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要讲话及重要文件,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组织纪律性。
二、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我始终在思想上保持高度的警觉,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时时处处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一是杜绝以权谋私。坚持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的有关规定,主动将配偶、子女的生活和工作情况向组织汇报,积极接受群众监督。在车辆使用上,不存在公车私用问题,没有私用公车外出或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
配偶和子女都没有经商办企业,不存在违规问题;
外出开会、学习,行程严格按审批的路线走,不存在借开会、考察、培训等名义变相公费旅游、绕道旅游和用公款出国(境)旅游问题。二是杜绝收受财物。从未发生过利用节假日和婚丧喜庆等事宜收受礼金礼品、借机敛财行为;
没发生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违纪问题。三是杜绝奢侈浪费。坚持从自身做起,以身作则,严于律己,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到基层检查调研时没有接受过超标准的接待,不存在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到歌舞厅、夜总会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的问题。四是杜绝腐化堕落。注重自身的作风建设,严格要求自己,没有参加过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在工作期间没有打麻将、下棋、打扑克、上网聊天或玩游戏的情况;
不存在瞒报工作、虚报工作成绩问题;
没有其他违法违纪问题;
今年以来没发生过需要向纪委申报的重大事项。
一年来,虽然做到了遵纪守法,但距离上级的要求和广大群众的期望,仍有一定的差距。今后,我会一如既往地对自身素质高标准、严要求,做一名廉洁自律的模范。
按照局党组〔2015〕29号《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细则》的具体要求,我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积极践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内容,将思想和意识落实到了日常监管工作中去,按照目标责任要求,年内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加强自身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我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加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细则》等文件的学习,不断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理解和认识,为更好的落实责任制打下基础。我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不断增强,始终与县局的工作要求保特高度一致。注意加强思想修养和人格修养,坚持堂堂正正做人,扎扎实实做事,严于律己,宽以待人;
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并注意多方征求意见;
积极开展谈心活动,经常与所内同志们沟通思想,交流经验,以取得思想和工作上的共识。
(二)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目标责任。
1、加强政治理论与食药业务知识学习。带头学习《职工管理制度手册》,落实乡所考勤制度,查找自我责任的廉政风险点,杜绝“吃、拿、卡、要”等不廉行为,维护良好的食药监管执法人员形象。
2、搞好经常性教育,一是做到警钟常呜。一方面,以教育引导本所干部充分认识自身所处的特殊地位和作用,专心监管工作,淡泊名利,做一个爱岗敬业的基层食药监管工作人员。另一方面,突出以廉洁自律意识为主的思想教育,组织本所同志认真学习县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要文件,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组织纪律性。
3、从政治理论和食药监管业务学习方面而言,还有一定的差距,致使有差距的原因是学习还不够深入、扎实、认真,学习的知识面有待进一步拓宽。
二、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我始终在思想上保持高度的警觉,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时刻以食药监系统“三条铁纪”、“十个不准”标准保持一致。
1、是杜绝以权谋私。在车辆使用上,重大专项整治或紧急整治检查时以派车为准租赁车辆使用;
配偶和子女均无经商办企业者,不存在违规问题;
外出开会、学习,行程严格按考勤规定报销差旅费用,不存在借开会、考察、培训等名义变相公费旅游等问题。
2、是杜绝收受财物。从未发生过利用节假日和婚丧喜庆等事宜收受礼金礼品、借机敛财行为,无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违纪问题。
3、是杜绝奢侈浪费。坚持从自身做起,以身作则,严于律己,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不存在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或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的问题。
4、是杜绝腐化堕落。注重自身的作风建设,严格要求自己,从不参加过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在工作期间没有打麻将、下棋、打扑克、上网聊天或玩游戏的情况;
不存在瞒报工作、虚报工作成绩问题;
没有其他违法违纪问题;
今年以没发生过需要向县局纪检组申报的重大事项。
本年度以来,虽然做到了遵纪守法,但与本系统最高要求和广大群众的期望,仍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我会以“高标准、严要求”来严以律己,规范行为、提高素养,做一名廉洁自律的基层食药监管执法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