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督查情况报告12篇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督查情况报告一、项目概况负责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使少数民族同胞平等、团结、互助、和谐,使少数民族同胞经济不断发展。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督查情况报告12篇,供大家参考。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督查情况报告12篇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督查情况报告篇1

  一、项目概况

  负责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使少数民族同胞平等、团结、互助、和谐,使少数民族同胞经济不断发展。

  二、项目资金的使用及管理情况

  该项目总费用6.94万元,其中培训费0.46万元、办公费0.24万元、印刷费1.01万元,其他交通费0.02万元,公务接待费0.17万元、劳务费0.9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9万元、差旅费1.01万元、维护费0.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34,盘王节经费0.95。项目管理按照项目批文,严格执行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强化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项目的组织实施情况:

  推进特色瑶族村寨建设,以县规范农村建房为契机,引导太和镇芙蓉瑶族移民新村和白水瑶族乡民族村建设瑶族特色村寨,组织太和芙蓉瑶族移民新村和白水瑶族乡民族村到江永、江华、恭城、连山、连南瑶族自治县考察瑶族特色村寨,现已建好民族村特色牌楼,沿路两旁的房屋进行瑶族文化元素的注入于12月底完工;白水民族村的特色级服务平台年前完工;并给予优惠政策,鼓励村民对自家房屋进行民宿装修,为瑶族民俗旅游打造亮丽风景。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建全项目管理制度,制定绩效目标,并对项目绩效实施实时监控,有效防止专项资金挤占、挪用现象发生,加大财政集中扶持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完善绩效考评体系。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保证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督查情况报告篇2

  为深入贯彻***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思想,贯彻中央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建设的意见《x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城市规划《**县要求建立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帮助全县努力建设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结合我局实际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的指示精神为基本方向。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坚持注重平时、注重交心、注重行动、注重基层的理念,按照人文化、大众化、实体化的总体要求,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造工作,为建设和坚持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促进绿色转型的高质量发展,建设幸福美好新**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二、总体目标

  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评价指标围绕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族团结进步的全面领导,建设各民族共同精神家园,深化各民族交流交融,增强民生福祉共享发展成果,推动实现中国梦、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和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更加深入人心,各民族干部群众四个自信、三个不可分割、五个身份更加坚定,民族团结进步团结进步价值观,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凝聚力,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全力配合建设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

  三、主要任务

  突出政治性、创新性和务实性,发动全系统领导干部职工积极融入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具体工作之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价值观,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多渠道、全方位在各族干部群众中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使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稳定的思想更加巩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一步增强,影响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纠纷、信访事件等突出问题基本消除。形成具有走廊特质、地域特点和**禀赋的“****x”创建体系,建立起引领带动全县民族工作的“四梁八柱”。

  (一)提高思想认识。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创建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谋划部署,定期召开会议对创建工作进行研究部署,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强化理论学习。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梦”宣传教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多渠道、全方位在广大干部群众中深入开展基本国情教育、革命历史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宣传中华民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多元一体格局。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基础。

  (三)积极创新实践。结合单位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干群共建、地企共建等工作,形成创建工作全面动员、全员参与、全力推进的良好局面。根据创建示范县阶段性任务要求,及时总结经验,充实完善方案,不断提升创建工作水平。

  (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新媒体开展“互联网+民族团结”行动,通过微信群、钉钉群、电子屏等新媒体平台,定期发布民族团结宣传标语和创建工作动态实现民族工作宣传教育全覆盖,让民族团结主旋律充盈网络空间,凝实民族团结意识。

  (五)注重党群共建。携手合作开展创建,着力解决各族群众生产生活困难,满足各族群众在风俗习惯和开展民族文化活动的服务需求,了解各族群众思想动态、利益诉求,排查影响民族宗教关系的不稳定因素,及时有效化解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矛盾纠纷,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六)打好群众基础。结合乡村振兴工作,与联系村开展多种形式的民族政策法规宣传活动,使创建工作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真正打好争创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群众基础。

  (七)突出行业特色。充分认识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性,在日常工作中充分融入民族元素,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和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从生产领域加强优质供给,减少无效供给,扩大有效供给,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更好服务经济转型升级,更好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宣传阶段(****年**月-****年x月)。召开动员会议,研究制定下发《**县自然资源局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具体实施方案》。

  (二)全面实施阶段(****年x月至****年x月)。按照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工作任务,有序有效推进,及时做好创建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建档。

  (三)中期评估阶段(****年x月至****年x月)。按照《**县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方案》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测评指标开展自查自评,及时查漏补缺,改进不足,总结经验,提高创建质量。

  (四)上报验收阶段(****年x月至****年**月)。根据测评指标和评分办法接受县委、县政府和县委统战部的检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自然资源所、局属事业单位及股室,要深刻认识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形成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把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谋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有序有力开展。

  (二)抓好活动落实。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不能只提口号、敷衍应付,要出实招、勤实践、求实效、见行动。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方法,全力配合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三)全面归整资料。创建办公室要以时间顺序做好文字、图片、音像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做到分类归档、资料齐全、档案完整,能够体现工作的连续性和实效性。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督查情况报告篇3

  永仁县始终紧紧守好民族团结这条“生命线”,牢牢把握发展这把解决民族问题的“总钥匙”,把民族地区发展和民族团结进步融入全县发展大局,推动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政策、资金和项目更多地向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倾斜。认真贯彻落实楚雄州委“1133”发展战略,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纳入全县“一城一门一区”建设规划加以推进,全县民族工作在改革中发展,在发展中提质增效。

  近年来,永仁县委、县人民政府切实加强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领导,调整充实以县委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为双组长,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和县政协相关领导为副组长,县级44家部门主要领导和7乡(镇)乡(镇)长为成员的永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县7乡(镇)配设民族宗教工作专职干部、63个村民委员会(社区)设置民族宗教工作管理员,形成县、乡(镇)、村(社区)、“三级联动”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工作大格局。县人大常委会高度关注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工作,组织人大代表对全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工作进行视察、评议,依法维护民族传统文化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传承。县政协主动为全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工作建言献策,组织政协委员视察调研全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工作情况,积极为深入推进全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发挥作用。

  全县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有力保障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深入持久开展。自202-年以来,全县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进乡(镇)、进村组(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宗教场所、进军营“七进”为抓手,整合投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项目建设资金40余亿元,倾力实施经济跨越发展、典型示范带动、民生改善保障、民族文化发展、民族教育振兴、生态文明建设、民族干部培养、民族关系和谐“八大”示范工程建设。在民族贫困地区先后实施大中型水库建设移民搬迁842户3305人,易地扶贫搬迁1080户3936人,永定镇定兴村、莲池乡凹泥奔新村和猛虎乡福兴村等许多民族村群众的生存条件与昔日相比,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大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发展群众增收产业,建设晚熟芒果三产融合示范、金沙江低热河谷油橄榄、早熟板栗、松露、生猪养殖、云岭牛、蚕桑“七大”农业产业园,带动民族经济发展,目前全县经济林果种植面积达50.08万亩,民族贫困地区群众人均拥有经济林果面积达5亩。

  全县通过抓项目、增投资、建产业,有力推动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截止目前,共建成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2个,省级少数民族特色村寨8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1个、省级民族团结示范村(社区)27个,州级示范乡(镇)6个、示范村(社区)53个、示范机关23个、示范学校12所、示范企业3家、和谐寺观教堂1个、示范军营1个。全县民族团结进步,民族经济发展、民族关系和谐各族群众人心归聚、精神相依,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督查情况报告篇4

  乡辖3个行政村17个农业合作社,总人口3219人,其中95.6%为傈僳族,多数群众居住在二半山及高山,202-年农民人均纯收入9702元。3个行政村中有两个贫困村,全乡自然条件较差。

  为认真执行新时期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大力宣传各民族优秀文化,形成民族团结、开放融合、感恩向上、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我乡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扎实推进全乡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健康发展,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营造创建浓厚氛围

  为保证创建工作全面、顺利、规范、有效地开展,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政府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召开了专题会议,定期及时研究部署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作。强化责任分工,形成了党委书记负总责、政府乡长和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事务的工作责任机制,并与各村、各单位签订《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同时,立足实际,以召开干部会、社员会、制作书写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和向上报道工作进度特色等方式形成创建浓厚氛围,共召开各种会议23场次、书写永久性标语3条、发放自制宣传单750份、报道工作进度特色信息6条,为有效落实创建工作提供了强有力保障。

  二、大力实施惠民工程,加强创建活动的载体建设

  (一)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发展基础。结合当前脱贫攻坚工作重点,逐步完善落实各村基础设施建设。一是筹集资金800多万元建设了一个具有傈僳族特色的新农村,即观音堂村新村安置点,极大改善了观音堂2社群众居住条件和基础设施;二是争取200多万元在观音堂村一、五社实施民族特色村寨建设;三是黄竹村罗乜社通过15万元项目资金扶持和组织群众投工投劳架通了近8000米的生产生活用水管道;四是黄竹村2、7社通过政府自筹资金、社会扶贫和农户集资、投工投劳新修入社公路9.6公里,让当地傈僳族解决了百年出行困难的问题;五是动员王家坪村群众积极投工投劳平整现有通村道路,为下一步3.9公里道路硬化做好准备工作;六是在黄竹村3、4社实施无电村通电工程,解决该两个社100多户人口生产生活用电问题;七是争取55万元修通观音堂一、五社1公里村内道路。乡党委、政府积极为贫困村王家坪村争取民族团结新村建设项目,将打造具有傈僳族民族特色的新村聚居点,配套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为傈僳族群众建设整洁优美的人居环境。

  (二)加快产业发展,努力提高群众收入。全乡近年大力发展烤烟、早市蔬菜、特色养殖、劳务输出等产业。202-年全乡傈僳族群众烤烟收入近600万元,早市蔬菜收入近400万元,劳务输出带回劳务所得1300万元,石蛙养殖、野蜂养殖、中药材种植都取得了较好成效,农民人均纯收入较往年增加了1500多元。同时,大力发展核桃、芒果等产业,全乡已种植了近7000亩核桃,今年准备种植芒果300亩,根据不同的地域发展适合的产业,逐渐形成一村一品、一社一业,增加老百姓家庭收入。

  (三)加强民族文化挖掘,弘扬传承民族精神。落实专人负责,加强对傈僳族民族文化、生态文化的挖掘整理。一是组建两支傈僳族民俗文化表演队伍,鼓励和积极参加各种文艺演出,充分对外展示和交流傈僳族文化;二是政府自筹资金邀请专业记者为傈僳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内容作专题宣传;三是组织开展傈僳族文化传承活动,让老传承人带优秀傈僳族青年,保证傈僳族传统文化的继承、弘扬。

  (四)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共享民族团结进步成果。一是去年争取了60多万元新建了1200平方米学生活动场所,新办了两所幼教点,努力提高学生入学率和巩固率,达到了均衡发展的要求。同时鼓励傈僳学生到高校就读,每年给考起大学的学生适当的学费补助,关心傈僳族教育发展。二是加强乡卫生院标准化建设,达到了创建标准,两个村建有村卫生室,农村医疗保险参合率达99%以上。三是农村养老保险参保积极性高,参保率居全县各乡镇首位,农村低保、五保等政策按要求做到公平公正实施。

  三、大力宣传民族团结,巩固维护和谐发展

  我乡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等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会议、宣传栏、宣传手册等媒介,深入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等四项基本教育,切实增强群众民族团结进步意识,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夯实民族团结和谐的群众思想基础。认真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六进三争创”活动,深入开展了公民道德建设活动,加强社会治安防范、社会服务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基层基础工作。目前,全乡无吸毒人员,无矫正人员,无群体性事件发生,社会发展环境秩序良好。

  至今,我乡的创建工作有序开展,取得了一定示范成效,但存在着一些困难。由于受文化水平、自然条件影响,全乡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发展、文化教育等达不到理想发展,相信202-年是一个新的起点,通过脱贫攻坚工作的落实,这些问题都会得到较好的解决。今后,我乡将进一步引导动员各族群众积极投身创建活动,凝聚各族人民的力量和智慧,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实现乡又快又好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督查情况报告篇5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基本情况。20-年民族教育专项经费60万元,用于开展4项活动,分别是实施“民族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活动、实施“民族教师素质提升工程”活动、开展评选“民族团结教育示范校”活动、喜迎新中国成立70周年,开展“歌颂中国共产党、歌颂祖国、歌颂民族”系列民族特色活动。于20-年12月30日前全部落实,完成全年目标。

  2.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1)预算绩效目标。项目预算目标60万元,全年执行60万元,执行率100%,得分10分。

  (2)产出指标。改善办学条件和购置图书全部落实,完成率达到100%,教师培训和学生活动覆盖全市蒙古族师生,培训通过率和验收合格率均为100%。总分40分,得分40分。

  (3)效益指标。加快发展民族教育,实现20%学校标准化已经完成,提高民族教学质量提高5%已经实现,满足少数民族学生需求人均3本图书已经实现,民族文化进校园达到100%。总分40分,得分40分。

  (4)满意度指标。社会满意度100%,民族学校满意度100%,民族教师满意度100%,民族学生满意度100%。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市教育局对民族教育工作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会议,科学规划、合理安排民族教育专项经费,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按照时间进度确保每项工作都扎实有效的得到落实。

  三、综合评价结论

  20-年阜新市教育局民族教育专项经费资金保障到位,项目开展得顺利扎实,综合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评价总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四、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民族教育专项经费是贯彻党的民族教育政策的重要举措,建议进一步增加投入,加大对民族教育的资金支持力度。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督查情况报告篇6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立项情况: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为了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局面。同时,也是为更好贯彻落实《海南省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建设向纵深发展,不断推进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属于经常性项目性质。

  2.实施主体:三亚、儋州、琼海、万宁、东方、屯昌、昌江、陵水、乐东、白沙、临高等11个市县。

  3.项目资金:省级财政安排202-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专项经费200万元。支持建设三亚市逸夫中学民族团结进步文化长廊20万元,支持建设儋州市歃血结盟纪念园文化展示配套项目20万元,支持建设琼海会山镇加脑村民族团结文化墙宣传改造工程15万元,支持建设万宁市民族中学民族团结宣传展示项目15万元,支持建设东方市第二思源实验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文化宣传项目20万元,支持建设屯昌乌坡镇芽石铺村苗族文化特色墙画项目20万元,支持建设昌江叉河镇排岸村民族团结进步文化宣传项目20万元,支持建设陵水民族团结进步文化广场提升项目20万元,支持建设乐东千家镇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展示项目和千家镇黎锦技艺传承教育基地改造20万元,支持建设白沙民族中学黎陶培训工作室改建15万元,支持建设临高思源实验学校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展示15万元。

  4.主要内容:此次活动涉及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儋州市歃血结盟纪念园)文化展示配套项目,校园文化建设相关项目,乡镇黎锦技艺传承教育基地改造、黎陶培训工作室改建,乡村民族团结进步文化长廊等内容。

  (二)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包括预期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衡量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评价指标、标准等)

  二、项目决策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项目决策情况(包括决策过程和结果)

  为鼓励和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全面纵深发展,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委《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琼族〔2013〕46号)精神,我委于202-年8月27日向各市县下发《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申报202-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项目的通知》,经各市县(自治县)民族事务局上报、市县政府同意,机关业务处室审核,委党组会讨论决定,最终确定在全省11个市县(自治县)开展202-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项目。

  (二)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

  海南省财政厅同意我委上报的202-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项目建设方案,并于202-年12月31日下达《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少数民族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费)的通知》(琼财行〔202-〕1115号),并在第一时间将200万元专项资金下发至11个市县(自治县)的地方财政。

  (三)项目资金(主要是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三亚、儋州、琼海、万宁、东方、屯昌、昌江、陵水、乐东、白沙、临高等11个市县收到资金后,多次召开办公会议,分步骤分阶段实施项目建设,截止202-年12月底,所有项目顺利完工。

  (四)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

  202-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费属于专款专用财政资金,我委严格按照《预算法》《海南省少数民族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会计核算制度严格管理项目资金。且各项支出均有相关授权审批,资金使用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包括项目招投标情况、调整情况、完成验收等)

  202-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建设项目由各市县(自治县)民族事务局上报,严格执行《海南省少数民族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遵循“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实行公示公告制度。依法接受社会监督,且公示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各市县(自治县)、各单位严格执行项目的招投标制度,没有发生建设项目内容调整、变更等情况。

  (二)项目管理情况(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等情况)

  各市县(自治县)政府、民族事务局等部门在开展项目管理时,坚决落实资金项目公开、公平、接受社会监督,除通过县级广播、政府门户网站、报刊等公开外,更发挥乡(镇)村政府的宣传作用,保证项目实施的公正、透明。我委业务处室也以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深入市县开展项目跟踪、督导,实地了解掌握项目的开展情况。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将项目实际完成情况与申报的绩效目标对比,从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等方面对项目绩效进行量化、具体分析。

  1.项目的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我委严格按照《海南省少数民族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控制各项目开支,确保创建资金不超出预算范围。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不超出预算范围。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按照实际工作需要逐步进行,到202-年12月底已完成了既定目标。

  (2)项目完成质量。项目完成质量评价优等次。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我委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参与活动市县涵盖民族自治县、民族散居市县,参与的单位有学校、企业、乡(镇)村,活动参与率100%。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202-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各市县(自治县)结合当地实际,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创建“七进”活动,进一步扩大了创建活动的社会覆盖面。

  (二)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情况及原因分析

  均按时完成。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督查情况报告篇7

  为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扎实开展,和林格尔县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制定方案,为创建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坚强的保障。

  一是抓组织推动民族团结。始终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作为稳定大局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以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所日常抓的齐抓共管格局。

  二是抓学习推进创建工作。督促干部职工进一步加深掌握重要理论知识,不断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思想和理论基础,积极营造民族团结浓厚氛围,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知识的知晓率,全面贯彻党的民族理论政策,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知识,组织青年干部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演讲比赛。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督查情况报告篇8

  乡辖3个行政村17个农业合作社,总人口3219人,其中95.6%为傈僳族,多数群众居住在二半山及高山,2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9702元。3个行政村中有两个贫困村,全乡自然条件较差。

  为认真执行新时期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大力宣传各民族优秀文化,形成民族团结、开放融合、感恩向上、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我乡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扎实推进全乡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健康发展,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营造创建浓厚氛围

  为保证创建工作全面、顺利、规范、有效地开展,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政府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召开了专题会议,定期及时研究部署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作。强化责任分工,形成了党委书记负总责、政府乡长和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事务的工作责任机制,并与各村、各单位签订《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同时,立足实际,以召开干部会、社员会、制作书写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和向上报道工作进度特色等方式形成创建浓厚氛围,共召开各种会议23场次、书写永久性标语3条、发放自制宣传单750份、报道工作进度特色信息6条,为有效落实创建工作提供了强有力保障。

  二、大力实施惠民工程,加强创建活动的载体建设

  (一)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发展基础。结合当前脱贫攻坚工作重点,逐步完善落实各村基础设施建设。一是筹集资金800多万元建设了一个具有傈僳族特色的新农村,即观音堂村新村安置点,极大改善了观音堂2社群众居住条件和基础设施;二是争取200多万元在观音堂村一、五社实施民族特色村寨建设;三是黄竹村罗乜社通过15万元项目资金扶持和组织群众投工投劳架通了近8000米的生产生活用水管道;四是黄竹村2、7社通过政府自筹资金、社会扶贫和农户集资、投工投劳新修入社公路9.6公里,让当地傈僳族解决了百年出行困难的问题;五是动员王家坪村群众积极投工投劳平整现有通村道路,为下一步3.9公里道路硬化做好准备工作;六是在黄竹村3、4社实施无电村通电工程,解决该两个社100多户人口生产生活用电问题;七是争取55万元修通观音堂一、五社1公里村内道路。乡党委、政府积极为贫困村王家坪村争取民族团结新村建设项目,将打造具有傈僳族民族特色的新村聚居点,配套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为傈僳族群众建设整洁优美的人居环境。

  (二)加快产业发展,努力提高群众收入。全乡近年大力发展烤烟、早市蔬菜、特色养殖、劳务输出等产业。20**年全乡傈僳族群众烤烟收入近600万元,早市蔬菜收入近400万元,劳务输出带回劳务所得1300万元,石蛙养殖、野蜂养殖、中药材种植都取得了较好成效,农民人均纯收入较往年增加了1500多元。同时,大力发展核桃、芒果等产业,全乡已种植了近7000亩核桃,今年准备种植芒果300亩,根据不同的地域发展适合的产业,逐渐形成一村一品、一社一业,增加老百姓家庭收入。

  (三)加强民族文化挖掘,弘扬传承民族精神。落实专人负责,加强对傈僳族民族文化、生态文化的挖掘整理。一是组建两支傈僳族民俗文化表演队伍,鼓励和积极参加各种文艺演出,充分对外展示和交流傈僳族文化;二是政府自筹资金邀请专业记者为傈僳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内容作专题宣传;三是组织开展傈僳族文化传承活动,让老传承人带优秀傈僳族青年,保证傈僳族传统文化的继承、弘扬。

  (四)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共享民族团结进步成果。一是去年争取了60多万元新建了1200平方米学生活动场所,新办了两所幼教点,努力提高学生入学率和巩固率,达到了均衡发展的要求。同时鼓励傈僳学生到高校就读,每年给考起大学的学生适当的学费补助,关心傈僳族教育发展。二是加强乡卫生院标准化建设,达到了创建标准,两个村建有村卫生室,农村医疗保险参合率达99%以上。三是农村养老保险参保积极性高,参保率居全县各乡镇首位,农村低保、五保等政策按要求做到公平公正实施。

  三、大力宣传民族团结,巩固维护和谐发展

  我乡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等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会议、宣传栏、宣传手册等媒介,深入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等四项基本教育,切实增强群众民族团结进步意识,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夯实民族团结和谐的群众思想基础。认真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六进三争创”活动,深入开展了公民道德建设活动,加强社会治安防范、社会服务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基层基础工作。目前,全乡无吸毒人员,无矫正人员,无群体性事件发生,社会发展环境秩序良好。

  至今,我乡的创建工作有序开展,取得了一定示范成效,但存在着一些困难。由于受文化水平、自然条件影响,全乡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发展、文化教育等达不到理想发展,相信20**年是一个新的起点,通过脱贫攻坚工作的落实,这些问题都会得到较好的解决。今后,我乡将进一步引导动员各族群众积极投身创建活动,凝聚各族人民的力量和智慧,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实现乡又快又好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督查情况报告篇9

  一、活动开展情况

  (一)层层动员,广泛发动。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奠定基础,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方案》精神,及时组织干部职工召开座谈会、研讨会等,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动员,单位领导亲自作动员讲话,并作出周密安排部署,要求每位党员干部在实践中努力做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的带头人。

  (二)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精心组织,及时召开动员会,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全会职工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安排唐大发负责此项工作的日常开展,明确工作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从组织上确保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加强学习,提升思想认识。坚持把国家民族工作方针政策等纳入年度学习计划,结合省州县有关民族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定期组织干部职工集中传达贯彻学习,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水平。

  二、取得的成效

  (一)社会大局保持持续稳定。认真落实党的宗教政策,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做好宗教人士、宗教场所的管理工作,坚决杜绝和打击了非法宗教的传播渗透;利用“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加强了对流动人口的清查登记力度;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做好了人民调解。做好信访渠和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有效化解了各类纠纷。

  (二)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建争优、学习型党组织创建等活动深入开展,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促进和谐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加大相关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力度,认真实施宣传教育工程。一是全面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充分利用各种会议、节日庆典、慰问走访等有利时机,采取座谈培训、舆论引导等有效方式,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不断增强全乡广大群众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二是根据不同层次、不同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教育、“三个离不开”思想教育,通过举办民族团结、宗教知识竞赛等活动,不断巩固扩大活动成果。三是支持优秀文化的传承和发展,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

  (二)继续加强和维护社会稳定,认真实施“平安创建工程”。一是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纠纷,做到发现得早,控制得了,处理得好,严防事态扩大和矛盾激化。二是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教育广大群众做遵纪守法公民,做到不传谣、不信谣、不受挑拨煽动、不参与违法活动,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大好局面。三是继续完善与寺管会成员、活佛的沟通联系制度,高度重视和加强寺院民管会班子建设,加大寺院管理培训力度。

  (三)把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作为重要任务常抓不懈。切实加强民族关系协调,引导干部职工不断增强“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意识,进一步筑牢“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观念。

   审计局全体干部职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部署,大张旗鼓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全体干部职工团结奋进,求真务实按照当前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要求,努力为各族群众谋利益。进一步把民族团结进步与自己的业务工作结合起来,积极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督查情况报告篇10

  永仁县始终紧紧守好民族团结这条“生命线”,牢牢把握发展这把解决民族问题的“总钥匙”,把民族地区发展和民族团结进步融入全县发展大局,推动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政策、资金和项目更多地向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倾斜。认真贯彻落实楚雄州委“1133”发展战略,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纳入全县“一城一门一区”建设规划加以推进,全县民族工作在改革中发展,在发展中提质增效。

  近年来,永仁县委、县人民政府切实加强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领导,调整充实以县委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为双组长,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和县政协相关领导为副组长,县级44家部门主要领导和7乡(镇)乡(镇)长为成员的永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县7乡(镇)配设民族宗教工作专职干部、63个村民委员会(社区)设置民族宗教工作管理员,形成县、乡(镇)、村(社区)、“三级联动”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工作大格局。县人大常委会高度关注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工作,组织人大代表对全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工作进行视察、评议,依法维护民族传统文化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传承。县政协主动为全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工作建言献策,组织政协委员视察调研全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工作情况,积极为深入推进全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发挥作用。

  全县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有力保障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深入持久开展。自20**年以来,全县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进乡(镇)、进村组(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宗教场所、进军营“七进”为抓手,整合投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项目建设资金40余亿元,倾力实施经济跨越发展、典型示范带动、民生改善保障、民族文化发展、民族教育振兴、生态文明建设、民族干部培养、民族关系和谐“八大”示范工程建设。在民族贫困地区先后实施大中型水库建设移民搬迁842户3305人,易地扶贫搬迁1080户3936人,永定镇定兴村、莲池乡凹泥奔新村和猛虎乡福兴村等许多民族村群众的生存条件与昔日相比,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大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发展群众增收产业,建设晚熟芒果三产融合示范、金沙江低热河谷油橄榄、早熟板栗、松露、生猪养殖、云岭牛、蚕桑“七大”农业产业园,带动民族经济发展,目前全县经济林果种植面积达50.08万亩,民族贫困地区群众人均拥有经济林果面积达5亩。

  全县通过抓项目、增投资、建产业,有力推动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截止目前,共建成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2个,省级少数民族特色村寨8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1个、省级民族团结示范村(社区)27个,州级示范乡(镇)6个、示范村(社区)53个、示范机关23个、示范学校12所、示范企业3家、和谐寺观教堂1个、示范军营1个。全县民族团结进步,民族经济发展、民族关系和谐各族群众人心归聚、精神相依,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督查情况报告篇11

  一、项目概况

  负责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使少数民族同胞平等、团结、互助、和谐,使少数民族同胞经济不断发展。

  二、项目资金的使用及管理情况

  该项目总费用6.94万元,其中培训费0.46万元、办公费0.24万元、印刷费1.01万元,其他交通费0.02万元,公务接待费0.17万元、劳务费0.9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9万元、差旅费1.01万元、维护费0.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34,盘王节经费0.95。项目管理按照项目批文,严格执行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强化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项目的组织实施情况:

  推进特色瑶族村寨建设,以县规范农村建房为契机,引导太和镇芙蓉瑶族移民新村和白水瑶族乡民族村建设瑶族特色村寨,组织太和芙蓉瑶族移民新村和白水瑶族乡民族村到江永、江华、恭城、连山、连南瑶族自治县考察瑶族特色村寨,现已建好民族村特色牌楼,沿路两旁的房屋进行瑶族文化元素的注入于12月底完工;白水民族村的特色级服务平台年前完工;并给予优惠政策,鼓励村民对自家房屋进行民宿装修,为瑶族民俗旅游打造亮丽风景。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建全项目管理制度,制定绩效目标,并对项目绩效实施实时监控,有效防止专项资金挤占、挪用现象发生,加大财政集中扶持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完善绩效考评体系。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保证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督查情况报告篇12

  为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扎实开展,和林格尔县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制定方案,为创建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坚强的保障。

  一是抓组织推动民族团结。始终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作为稳定大局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以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所日常抓的齐抓共管格局。

  二是抓学习推进创建工作。督促干部职工进一步加深掌握重要理论知识,不断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思想和理论基础,积极营造民族团结浓厚氛围,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知识的知晓率,全面贯彻党的民族理论政策,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知识,组织青年干部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演讲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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